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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復益智中心-社工實習辦法
最新活動
2020-11-09
一、 目的:
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科系 學生或研究(以下簡稱實習)至本中心 實習 ,擬定相關規範據以執
行,藉以 了解身心障礙服務內涵、參與 學習專業知能相關政策福利議題等,以印證理論與實務, 得以 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員。
二、目標 :
(一) 促進相關系所 實習生 了解身心障礙服務,以及認識本 中心 之服務理念與內涵。
(二) 藉由 實習 課程 規劃,由社工督導 實習生, 藉以提升實習生 專業知能、培養自我。
(三) 提供機會讓實習生際參與 一線 服務, 期使 了解社會工作專業於身心障礙服務領域之實踐。
三、 接受實習 接受實習 對象: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 、推廣部或 研究所 學生 。
詳細內容:請下載附件。 社工實習辦法修.pdf